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新政研究
摘要:在跨境人民币结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不断增长、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央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以及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新政的实施对于推进高水平贸易和投融资双向开放,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发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国际化;便利化
在央行政策范围内,为企业提供的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相关结算服务。2009年4月8日,国务院会议正式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同年7月1日,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11年7月27日六部门再次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为了不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几乎每年都会出台新的举措和规定,从结算领域的扩展,到结算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到结算流程的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稳步向前推进。2019年9月,人民银行发文在全国18个自贸区开展更高水平的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此后各地方按央行要求的自律机制陆续推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开始提速。1月4日,央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以及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新规于2021年2月4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改革再上新台阶。新规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新规的实施主要围绕加强跨境人民币的流动性,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便利性,拓宽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适用范围等方面展开,这不仅有利于推进高水平贸易和投融资双向开放,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发展,对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提升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政实施背景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设施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业务从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稳步发展,从进出口贸易扩展到境外人民币放款、借入境外人民币等跨境投融资领域。人民币跨境结算由商业银行提供结算服务,结算模式主要采取行模式、清算行模式和非居民账户模式,这三种模式均要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开展。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是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两个应用系统组成的,主要是满足国内银行间人民币支付清算业务,在进行跨境人民币清算时具有运营时间有限、与国际清算系统接口无法完全匹配、结算速度慢等局限性。随着人民币跨境业务的迅速发展,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匹配度要求越来越高,加之缺乏独立的海外支付清算机构,结算效率和金融安全都得不到保障。2012年4月,我国央行决定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正式启动,2018年3月26日,CIPS系统(二期)成功试运行,该系统覆盖了全球各个时区金融市场,支持全球支付,满足全球用户对人民币业务的需求。CIPS的启动为人民币跨境清算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为人民币跨境流动搭建了高速公路。随着中国经济影响力的增强,加入中国跨境支付系统的金融机构逐渐增多,截至2020年7月底,已有97个国家和地区的984家金融机构加入了中国的跨境支付系统。CIPS和CNAPS两个系统相互独立,又互联互通,为不断扩大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提供了便利和有效的基础支撑。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不断增长。随着中国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资的快速增长,人民币跨境使用活跃度持续提升。根据人民银行的2020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9年人民币跨境业务增长迅速,全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为19.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总金额的38.1%,创历史新高。其中净流入3606亿元,超过2018年净流入的两倍多。2020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达1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7%。使用人民币支付结算,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汇兑风险、结算成本,而且便利企业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所以国内85%的外贸企业愿意选择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的主要币种。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货币,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使用意愿也在逐年创新高。根据中国银行连续7年开展的对全球3000多家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调研,最新结果显示,近70%的境外企业打算使用人民币或进一步提升人民币使用比例,约80%的境外企业考虑使用人民币作为融资货币,这一占比为近年来最高水平。此外,我国周边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使用增长更为迅速。2019年,我国与周边国家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约为3.6万亿元,同比增长18.5%,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超过2.73万亿元,同比增长32%。随着人民币结算的优势被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认可,需要提供更为便利的结算措施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民币跨境结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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